原标题:海口秀英区处罚一起无证采矿行为
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8月28日消息(记者 党朝峰 实习生 邢露文)日前,记者从海口市秀英区政府获悉,经查实,洪延杰未经依法批准,擅自在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龙头下村南侧非法采挖玄武岩矿,已获得违法所得。
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第三条和《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》第八条的规定,未获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,已构成无证采矿行为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第三十九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》第四十二条、《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《海南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》的相关规定,有关单位拟对洪延杰作出如下处罚:
一、责令停止无证开采;
二、没收违法所得:壹万柒仟肆佰肆拾陆元整(¥17446元);
三、罚款:壹仟柒佰肆拾伍元整(¥1745元);
四、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二条和《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,如洪延杰对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、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持有异议,可以在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陈述或者申辩意见,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。(党朝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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